但我很不喜欢抱她,尽管,她很软,身上有婴儿的香味。
但我担心自己控制不好力道,不小心碰坏了她。
跟顾风尘领证,完全是因为我,我们的女儿需要上户口。
嗯,可能也有原因,是我想让她安息你。
虽然我一向都不注重这东西。
所以,我把它们烧了。
做好了不离婚的准备。
直到几年后的一天,顾风尘送余熙诺去幼儿园之后,我在甜品店找到她。
我不擅长甜言蜜语,也做不出感动人心的行为。
所以,我计划借别人的手,替我感动她。
我要说的,就是她看到的,所有。
那天,如果没有靳辛晁那个插曲的话,我想,应该会好很多。
她的父亲离世了,那边由我,继续承担着照顾她,处处维护她,宽容她的任性,理解她的辛苦之人。
————
我的前半生,概括来说,如果按照事业划分,分成了好几个阶段。
去国外前;在国外的四年;回到A市,老爷子逝世前;老爷子逝世后。
但是如果在爱情里,那便只有两个阶段:遇见顾风尘之前,遇见顾风尘之后。
六岁,我的母亲逝世,我被追杀。
十三岁,我的二哥二嫂被烧死。
十四岁,我只身到了国外,学习很多东西,常常疲累憔悴,却不吭一声。
十八岁,我见到了顾风尘。
那天阳光正好,她穿着一件并不那么合身的裙子,手里捧着礼盒,从人群中脱颖而出。
眉眼让我赏心悦目,慌张和卑微让我朝她伸手。
但那盒子里的纸条,让我明白,她是一个倔强的人。
我很好奇,一个从小衣食无忧的姑娘,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。
她就像摆在我面前的一本我从来没有翻阅过的书。
这书的书皮材质特别,一眼就与众不同,让你忍不住想要翻开第一页。
然后,你便欲罢不能。
二十一岁,她去了监狱。
二十五岁,我在会所遇见她。
命运就这样一遍又一遍,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,我跟她是命中注定。
虽然,她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就告诉我,不要妄想她会嫁给我。
所以,我有时候会担心,她那张纸条上的字,会一语成鉴。
但我偏偏不是个习惯于强求之人。
所以在一次一次,她要走的时候,我都放手。
然后,是命运一次一次,把她送回我身边。
二十八岁,我们认识十年,她为我生下一个女儿。
她注定,是我的。
从我第一眼注意到她,她就注定逃不掉了。
……
人生漫漫,却也短暂。
当我两鬓斑白的时候,回顾这一生,我才恍然,年轻的时候,走过多少弯路,让明明触手可及的人和事,等到我绕了好几个弯才握在手中。
年轻的时候,信奉的不过是心狠,才能立稳足。
但现在,生命到了末梢的年岁,那些锐气和凌冽,慢慢转化成了宽容与理解。
年过六十之后,我便把余氏交给了余可馨和余熙诺。
她们都很好,有一个共同点,便是活泼爱笑,但做事认真,头脑聪明。
她们常回家来,笑我自私,六十岁之后便拉着同样快要六十的顾风尘散步下棋,唠叨年轻时候的事情。
这并不是自私,这是年轻的时候,我便已经使上别人好几辈子都使不上的努力,赚取到了我想要的东西。
我不清楚我的生命还有多长,也不清楚顾风尘的生命还有多长。
我常常听到她一个人默默地叹息。
她是不舍。
这种不舍我明白,并不是担心和害怕死亡。
而是,我们舍不得对方。
无论谁先离去,我们都难受至极。
年轻那些年互相折磨,到了年老便互相不舍。
所以,我放弃了我手中的一切,公司也好,什么都好。
只为了能时时刻刻,陪着她。
散步,种花,下棋,听雨……
再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。
年轻太过喧闹,老了反而更加偏爱清闲。
她是我余下生命的全部,关于这一点,我从未怀疑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