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眼尖的人指着后门处滴滴答答一路往外的血迹,“看,有血!”
“叶老三从后门跑了!”
“他跑什么?”
是啊,他跑什么?
一句话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,一个被赌坊的人砍断了手的人不乖乖在家等着攀上了贵人的儿子,跑什么?
叶青程的目光淡漠扫向里间角落处,那里原本只有一大一小两个土墩子,被他当做桌子板凳用。
一九来了后,买了桌椅板凳,只他毕竟是个男人,做这样的琐事已是不耐,还哪有心思管美不美观。
桌子到了后,直接将桌子往那土墩子上一放,这样他既有了桌子用,也省得麻烦平了那土墩子,还得将土担出去。
现在,桌子还是那个桌子,土墩子也还是那个土墩子,只叶青程一眼扫过就看到那土有动过的痕迹。
那土墩子是他七岁那年得了陈夫子的允准去叶氏族学听课后堆的,到现在已经有六年时间。
他天生记性极好,就是看了片刻的东西稍微变上一变,他也能察觉,何况是看了六年的东西。
堆的时候,他满心幻想着在这个土墩子上努力读书写字,因此堆的十分平整整齐。
他没想到,他得了陈夫子的允准,也还是没机会看到书,没机会学写字。
他更没想到他当年满心欢喜、虔诚而敬畏堆的“书桌”有一天,会是他父亲的埋骨之所——
叶青程的目光漠然挪开,那样肮脏污秽的人,还真有些不配呢……
“跟着血迹走,肯定能找到叶老三!”
人群中有人喊了起来,叶青程当先追着血迹从后门往外走去,看热闹的人哄然跟了上去,议论纷纷猜测着叶老三能往哪里跑。
血迹断断续续的一直没断,径直往镇外的方向去了,叶青程循着血迹快步走着,面色沉静,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,看着倒有几分担忧的模样。
“哎哎,你们是不是在找叶老三?我看到了!”
叶青程停下脚步,看向街边出声大喊的人,是一家米店的伙计。
叶青程一停,他身后跟着的看热闹的人也停了下来,声势极为浩大。
那伙计顿时就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来,周围几家店的伙计也都跑了出来,表示自己也看到了。
叶青程一抱拳,“还请小哥告知”。
四九随手甩了几个铜钱过去,那伙计顿时眉开眼笑,“就是刚刚不久!叶老三鬼鬼祟祟的,不知道从哪偷了件斗篷,把头脸都蒙住了,身后还背着个老大的包袱!”
“要不是他一截光秃秃的胳膊戳出来,没有手,还滴着血,我都认不出来!”
叶老三被埋在那土墩子里,跑出来的叶老三自然是一九,拿着披风蒙住头脸,不熟悉的人谁认识他是一九还是叶老三?
他们认识的只有那一截光秃秃的,没有手的胳膊,这颍川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一点子事,片刻就能传的众人皆知。
谁都知道叶老三刚刚被赌坊的人砍了手。
一九只要将那一截光秃秃的、没有手、还在滴血的胳膊露出来,人们就会下意识的认为他是叶老三,而那包袱里,应该就是多出来的土了。
至于一九怎么能露出来一截没有手的胳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