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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七章 魔法世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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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律动的烈焰,顺从吾之意志,展现狂暴之力!”

“燃尽吧!天与地的万物,在神火之下颤抖,结缔根源之初始,回归混沌之终结!”

“降临吧!听从吾之命令,焚毁吾之敌人——诸世之炎!”

在一处荒芜的草原之上,覆盖着尚未消融的白雪,一位身披白色毛绒披风,留着银白色长发的女子正在吟唱魔法,空气周围的火元素狂暴地律动起来,温度骤然升高。

随着最后一个咒文落下,远处地面上出现一个巨大耀眼的红色魔法阵,紧接着,一道烈焰冲天而起,声势浩大,高温产生的气浪一层接一层,冲击着四周。

“不愧是贤者大人,三段吟唱的超阶火系魔法那么短时间内便吟唱成功,而且我看这威力不比普通的圣阶魔法差多少了吧?”站在远处观看的一名穿着全身铠甲,面容笼罩在头盔之下的男子,伸手抵挡冲击而来的热浪,感慨道。

“戈鲁多,别傻楞在那里,趁贤者大人在对付岩晶巨人,赶紧把周围的魔角狼清理掉。”在铠甲男子旁边站着一名身穿黑色侍者装的男子?留着一头火红色的长发,美得不像话的脸庞显得极为冷峻,朝前者不客气道。

“知道了,啰嗦的家伙!”戈鲁多抽出腰间的长剑,走向周围的魔角狼群,嘴里碎碎念道,“如果有机会,我一定把你的脑袋塞进石巨人的菊花里,拔出来后,我到要看看你那娘们似的脸蛋还会不会依然英俊!”

“伊尔,你也去帮戈鲁多,克蕾娅那边应该也快要结束了,不要耽误行程。”这时,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响起,朝红发男子吩咐道。

“谨遵您的喻令,伟大的魔王大人!”被唤作伊尔的红发男子用极为恭敬的声音回道,朝声音的来源,身披黑色长袍的神秘人鞠躬。

伊尔身形一动,便朝远处的魔角狼群冲去。

这名被伊尔尊称为“魔王大人”的神秘人全身包裹在黑色的长袍之下,面部被一层浓浓的黑雾遮挡,应该是施加了遮蔽魔法,无法看清其面容,也不知道其性别。

“魔角狼,二阶魔兽,性格残忍,嗜杀,嗯……用来练习魔法还挺不错。”魔王看着远处个头明显比一般狼大,额头前长着一根黑色独角的狼型魔兽,喃喃自语道。

魔王观察了一会儿,找到了狼群的头狼——一只昂起头颅之后两米来高,全身覆盖着雪白色的毛皮,头上的黑色独角足有半米来长,碧绿的狼眼中透着凶残和狡诈。

“希望这次不好搞砸。”魔王确定好了目标后伸出右手,指向狼王,将其锁定,喃喃自语道。

“跃动的火焰,听从我的召唤,击溃眼前之敌——爆炎冲击!”

随着魔王念起咒语,右手上出现了一个小型的红色魔法光圈,上面汇聚了大量狂暴的火元素。

看到眼前魔法光圈的凝聚,即将成功施放魔法,魔王脸上黑雾一阵涌动,显示了其内心不平静,看来这位魔王大人此前施放魔法的成功率低得可怜。

“熊!”

一道绚烂的火焰从魔法光圈中喷涌而出,声势浩大,直奔远处的魔角狼王。

其他魔角狼明显被这一道火焰柱吓到,纷纷避让,而狼王正在指挥狼群战斗,没有注意火焰柱冲它而来,等发现的时候,已经晚了,这个距离,这个速度,很难进行规避,狼眼中透露出惊恐之色。

就算是身体抗性强悍的魔角狼王,正面吃了这一下火系的中阶魔法,也会很不好受,尤其是属性相克,伤害将会加倍。

远处正在与狼群战斗的戈鲁多和伊尔则是回身看了一眼,马上移开的视线,仿佛已经知道了结果。

“嘭!”

眼看即将击中狼王时,不知道为什么,火焰柱的前端像是阳痿了一般,直直砸向了地面,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,草地上出现了一个大坑洞,泥土在一瞬间被烤干,还冒着腾腾的热气。

“果然如此。”戈鲁多和伊尔不约而同地暗道,显然对这位魔王大人施展魔法时的准头见怪不怪了。

“该死!又失败了!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?咒语吟唱的停顿感?还是意念不够集中?”魔王见自己这一次的爆炎冲击再次失败,显得有些沮丧,伸手摸着自己的下巴,喃喃自语道,开始分析失败的原因。

魔角狼王则是被吓了一大跳,原本有些绝望的它,突然看到改变方向,直接砸在地面上的火焰柱,傻傻地愣在了原地。

当时狼王的内心是十分复杂的:难道自己已经丑到连魔法都嫌弃的境界了吗?平时在族群中,虽然自己贵为狼王,但因为自己的狼相不佳,至今没有哪一头母狼看上自己,这让他的自尊心大受打击。

“嗷呜!”狼王仰头长啸,发泄心中的不满,随后碧绿的眼眸中凶光毕露,死死地盯着始作俑者,魔王。

身为二阶魔兽魔角狼的首领,狼王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智慧,它在远处指挥时便发现几人都围绕着那名身穿黑袍的家伙转,于是断定他就是头头,杀死对方,或许就可以结束战斗。

认准目标,狼王全身雪白的皮毛根根立起,后退缓缓蓄力,摆出扑杀猎物的姿态。

“嗖!”

狼王后腿一蹬,庞大的身躯如同旋风般冲向魔王,速度之快,远超寻常的魔角狼,而且狼王在冲刺的过程中,头上的黑色独角发出绿色的光芒,这是魔角狼王的天赋,它天生拥有强大的风属性,因此能够施放低阶的风系魔法——裂空风刃!

站在远处沉思的魔王,仿佛丝毫没有注意到急速逼近自己的狼王,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。

另外正在对付狼群的戈鲁多和伊尔也没有其他动作,似乎并不担心魔王的安危。

“呼!呼!”

碧绿色的风刃破空袭来,肆意切割着空气,虽然单个风刃的威力不是很强,但若是大量风刃堆积在一起,叠加起来的伤害就十分可观。

“嗯?”魔王终于被袭来的风刃惊醒,发现自己几乎被风刃包围,眼角的余光更是瞥到逼近自己的魔角狼王。

不过魔王并没有显得慌乱,也没有进行闪避,站在原地,看着无数风刃来到自己的身前。

“啪!啪!啪!”

那些风刃撞击在魔王的身上,发出声声脆响。

在狼王看来,魔王只有两种结局,一个便是遍体鳞伤,血肉模糊,惨死在风刃之下;另外一个就是施展防御魔法,抵挡风刃的袭击,而后因为腾不出手,被它咬断脖子而死。

可是出乎意料的是,魔王就直直地站在那里,任由风刃击打在身上,没有做出任何反应,更可怕的是,魔王身上竟然没有留下一道伤口,仿佛那些锋利异常的风刃是清风一般,轻轻拂过了魔王的身体。

黑雾遮挡了魔王的脸,因此看不出他此时的表情,站在原地,直面冲向自己的魔角狼王,至于那些风刃,他还真没放在眼里,因为自身原因,几乎免疫所有的低阶魔法。

“就让我试试你的力量如何。”看着转瞬即至的狼王,魔王扭了扭脖子,发出一阵脆响,活动了一下手脚,喃喃道。

正急速奔向魔王的魔角狼王没有停下脚步,兽性驱使着它要将眼前这个人类撕成碎片,虽然它很惊讶风刃没有对其造成伤害,但它对自身的力量很自信,撕碎一个瘦弱的人类,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,更何况对方手里还没有武器。

“吼!”

冲到魔王的面前,魔角狼王直接张开了血盆大口,咬向前者的脖子,凭借冲刺的惯性和自身强大的力量,狼王打算一口咬断对方的脖子,速战速决。

狼王嘴里的腥臭味扑面而来,硕大狼头张开的嘴巴足有半米来宽,锋利的牙齿泛着寒光,没有人会否认,若普通人被咬中,直接断裂。

“哼!”面对狼王的血盆大口,魔王淡然自若,迅速伸出双手,稳稳地接住了硕大的狼头,身体仅仅退后了半步,便抵消了狼王冲刺而来的强大惯性。

“嗯,力量还算不错,不过跟比蒙巨兽比起来就差太多了。”魔王托着狼头,显得游刃有余,略微感受了一下,煞有其事地评价道。

“嗷呜?”狼王发现自己无法动弹,被魔王的双手牢牢控制住狼头,唯有发出惊恐呜咽声,它终于明白了,眼前这个看似瘦弱的家伙根本就是披着人皮的比蒙巨兽,力量强到令狼发指,根本没有战胜的可能。

狼王这时候后悔也晚了,只见魔王一把抱着整个狼头,猛然转身,双手狠狠往下压,屁股一翘,做出了一个十分标准的过肩摔,将巨大的狼王重重摔在了草地之上。

“嘭!”

这一摔的力量之大,在草地上砸出了一个大坑洞,狼王背脊着地,直接摔断了整个脊椎骨,狼嘴里冒着血泡,眼看活不成了。

“啪啪!”解决了魔角狼王的魔王,拍了拍双手,盯着前者头顶上的黑色独角,喃喃道:“狼王的独角,这东西应该能卖不少钱,千万别浪费。”

说着,也不管还没咽气的狼王是否同意,不顾它憋屈的感受,魔王伸手抓住那根独角,微微用力,直接将其掰了下来。

“嗷呜……呜……”狼王发出最后一声悲鸣,缓缓闭上狼眼,结束了一生。

“伟大的魔王大人,周围的魔角狼已经全部清理完毕。”红发的伊尔解决完周围的狼群后,回到魔王的身边,右手放在胸前,躬身道。

“轰隆!”

远处传来一声巨响,巨大的火焰之柱散去,显现出里面一尊庞大的石巨人,表面闪烁着晶体的光泽,只不过在烈焰的洗礼下,显得黯淡无光。

岩晶巨人承受不住超阶火系魔法的高温炙烤,最终发出一声悲鸣,庞大的身躯开始崩溃,碎裂成石块,散落在地。

裹着白色披风的银发女子走到石头堆中,捡起一枚拳头大小,泛着耀眼光芒的水晶石块,仔细查看了一番后,缓步朝魔王这边走来。

看到银发女子过来,魔王面部的黑雾一阵涌动,显然是开心地笑了,开口道:“克蕾娅,辛苦你了。”

“安塞德大人,这是我的职责。”被称作克蕾娅的银发女子微微躬身,向魔王表示了敬意,随后递过那枚水晶石块,语气清冷道,“大人,这是岩晶巨人的核心,其中蕴含了庞大的魔力,或许对您有用。”

魔王名叫安塞德(?),他从克蕾娅手中接过岩晶巨人的核心,放在手里掂了掂,撇了撇嘴巴,轻声自语道:“这玩意看上去不怎么好吃,还是卖了吧,应该值不少钱!”

“真奇怪,如今冻土平原外围竟然会出现岩晶巨人和魔角狼群这种级别的魔兽,有点不合常理。”远处的戈鲁多踢了一脚被自己砍掉脑袋的魔角狼,收起长剑,略带疑惑道。

“确实很奇怪,最近魔兽活动越来越频繁。”伊尔赞同戈鲁多的看法,觉得冻土平原外围就出现这种级别的魔兽有些反常。

安塞德沉吟片刻,最后说道:“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是戴德拉斯王国,如果路上碰到什么麻烦,解决便是,至于魔兽活动频繁的原因,暂且放一边,我们继续前进。”

“是,伟大的魔王大人!”戈鲁多和伊尔同时躬身道,随后转身去牵躲在远处的马匹。

贤者克蕾娅悠远深邃的目光看向远处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“克蕾娅,怎么了?”安塞德见克蕾娅有些反常,询问道。

闻言,克蕾娅收回目光,轻轻摇了摇头,看向安塞德的眼眸中带着一丝温柔,微笑道:“只是想起了与大人您的第一次见面,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”

看着展露笑容的克蕾娅,仿佛冻土上的积雪也随之融化,安塞德不觉有些痴了,思绪也飘回到三个月前,甚至更遥远的过去……

……

“啊!!”

“我爱你!”

“天歌!天歌!LOVE!”

露天大体育馆,此时正在举行洛天歌的全球巡回演唱会,整个体育馆热情高涨,欢呼声此起披伏。

离忧此时站在最前面的互动区中,作为洛天歌的忠实粉丝,离忧为了获得这张互动区的票,几乎将半年的零花钱搭上,现在真的可以用身无分文来形容。

“哎,看来这个学期只能吃泡面度日了。”离忧暗叹,不过能够买到互动区的票,与自己的女神洛天歌那么近距离的接触,一切都值了!

离忧,今年二十岁,一所二流大学的大二学生,专业是金融管理,不过这也是家里人逼着他选的,其实自己并不喜欢这个专业,他从小爱捣腾小玩意,弄点乱七八糟的小发明。

离忧本身算是一个宅男,从他略显脏乱的头发和不修边幅的穿着可以看出,这家伙个头不算高,也就一米七多,如果不是平时不注重自身的着装打扮,离忧也算一个清秀的帅小伙。

“真的好精彩,可惜佳佳没来。”看得过瘾的同时,离忧发出了一声感慨,身边的位置始终空着。

钱佳佳是离忧的女朋友,两人高中时候就认识,离忧从高一开始就暗恋钱佳佳,终于高二的时候主动提出交往,但是那时候学业比较繁重,钱佳佳便婉拒了他。

不过离忧并没有因此放弃,之后的高中时间里,他一直围绕着钱佳佳转,试图用自己的诚心感动对方。

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离忧坚持不懈的努力下,钱佳佳终于被感动到,答应他未来如果能考入同一所大学,就决定当他的女朋友。

离忧惊喜若狂,考入什么样的学校无所谓,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学习方面的天才,只要钱佳佳进入任何一所大学,他就能够追随而入。

于是两人便进入了一所很一般的二流大学,钱佳佳也实现了诺言,答应成为离忧的女朋友。

起初,两人如漆似胶,离忧对钱佳佳更是百般呵护,尽可能地满足她的一切要求,比如包包啊,首饰啊,以及名牌服装等等,反正只要在离忧的能力范围之内,他都会无条件满足。

不过,或许是钱佳佳的胃口越来越大,离忧也渐渐有些满足不了对方的要求,导致现在前者对离忧有些不冷不热,甚至有些时候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吵架。

但是离忧依然抱着乐观的心态,认为钱佳佳还小,等将来一定会明白真正爱情的真谛,他依然爱着钱佳佳,也坚信后者同样爱着自己,只是目前出了点小问题罢了。

本来离忧早就计划了这次约会,想通过这次洛天歌的演唱会,邀请钱佳佳一起观看,转换一下心情,修复两人之间产生的些许隔阂。

只可惜,在离忧兴冲冲地拿着两张互动区演唱会门票,想给钱佳佳一个惊喜时……

“对不起,离忧!那天我已经约了别人去玩,你一个人去吧!”钱佳佳脸上甚至没有多少歉然,漠然地拒绝了离忧的邀请。

“那,好吧,祝你玩得开心。”被钱佳佳拒绝,离忧紧了紧手中的两张价值不菲门票,嘴角勾了勾,掩饰眼中的失落,朝前者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,开口道。

离忧还是爱着钱佳佳,因此选择了强颜欢笑。

“真希望佳佳也能这样近距离听天歌的歌声。”离忧没有将那张多余的票卖给别人,而是将旁边的位置空了出来,权且当做钱佳佳陪在身边。

“……爱得太努力,不想轻易放弃。”

“年轻时成长的经历,才是最美好的回忆。”

“失去才值得珍惜,愿真心对待彼此……”

台上的洛天歌还在唱着动人的歌曲,现场的歌迷们挥动着荧光棒,轻声附和。

离忧听过这首《珍惜》无数次,今天真正地产生了共鸣,不自觉地跟着洛天歌轻唱起来,投入了真切的感情。

“天歌!天歌!”

“爱你!”

不知不觉间,一曲唱罢,离忧被热情的歌迷们的尖叫声惊醒,同样开始挥舞着荧光棒为自己的女神加油。

“感谢各位‘鸽子’(洛天歌粉丝的昵称)今天来看我的演唱会,天歌在这里谢谢大家!”唱完一曲的洛天歌平复了一下气息,微微鞠躬,向现场的所有歌迷感谢道。

洛天歌是目前最为炙手可热的偶像歌手,凭借甜美清纯的长相,以及天籁般的歌声俘获了众多男女老少,而且本人性格极佳,与人为善,多次参加公益活动,赢得了所有人的一致认可,属于国民级的青春偶像。

离忧自然也被洛天歌的歌声折服,心甘情愿地成为一只“鸽子”。

拢了拢耳边的秀发,洛天歌明亮的星眸中带着笑意,檀口轻启道:“天歌要为接下来的歌曲换演出服,希望大家能够稍等片刻,谢谢!”说罢,两手放在身前,再次鞠躬,随后俏皮地送出一个飞吻,转身朝后台走去。

“天歌,我们等你!”

“愿意等你一辈子!”

人群再次爆发热烈的叫喊声,丝毫没有因为需要等待而急躁。

“咕噜!”离忧趁着洛天歌换服装的间隙,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,作为忠实粉丝,尖叫是必修课,但是长时间的叫喊,嗓子还是有些吃不消。

“嗯?”正在喝水的离忧目光扫视着四周,突然整个人僵住了,连水流淌到衣服里都没有感觉,傻傻地看着自己的右手边方向。

“不可能的!”离忧放下瓶子,猛然摇了摇头,心中不断宽慰是自己看错了。

但是,那个身影实在是太熟悉了,熟悉到就算看到背影都能认出来。

没错,离忧在自己右手边不远处看到了钱佳佳,那个一直让他魂牵梦萦的女生身影出现在了最不该出现的地方,而且后者还将头倚靠在一名男生的肩膀上。

离忧感觉到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一般,耳朵里也听不到周围那喧闹的声音,眼里只有钱佳佳的身影,心好痛!

“佳佳?”离忧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钱佳佳身边的,在潜意识里,他不断告诉自己当做没看见,但是脚却不自觉地朝这边走来。

“离忧?”听到熟悉的声音,钱佳佳有些慌乱地转头看向离忧,讶然道。

“你,不是说,和朋友出去玩了吗?”离忧双手无所适从,眼睛盯着钱佳佳,尽量使自己保持冷静,低声询问道。

“没错啊,他就是我的朋友。”钱佳佳从一开始的慌乱中回过神来,渐渐变得冷静,指着身边的男生道。

离忧顺着手指看去,发现这个男生有些眼熟,努力回想了一下,记起他是学校篮球社会的主力前锋,名叫郁天赐,大三的学生,球技很好,长得也挺帅,最重要的是家里有个有钱的老爸,因此学校里有许多女生追求。

“确切的说,应该是男朋友才对!”郁天赐轻蔑地看了离忧一眼,故意伸手揽过钱佳佳的肩膀,示威性地说道。

“你说什么!?”离忧瞪大了眼睛,满脸的不信,更是攥紧了拳头,寒声道。

“怎么,耳朵不好,要我说第二遍,啊?前男友!”郁天赐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容,回道。

离忧很想现在就动手跟郁天赐干上一架,但这里是洛天歌的演唱会现场,他不要破坏周围的气氛,压下怒气,转向钱佳佳,抱着最后的希望,问道:“佳佳?”

“……”钱佳佳陷入了沉默,没有立即回答。

“说吧,有什么好顾忌的。”郁天赐这时候摆出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,开口道。

钱佳佳深吸了一口气,看向等待回答的离忧,无比坚定道:“离忧,我们分手吧!我们之间不合适,没有结果的!”说出来之后,钱佳佳整个人轻松了不少,看向离忧的目光,也变得不再犹豫。

“哈哈,前男友,听清楚了没有,还要不要再重复一遍?”郁天赐畅快大笑,得意地看着离忧,嘲讽道。

钱佳佳自身条件不错,刚到大学的时候也有很多男生追求,郁天赐便是其中之一,但是那时候刚成为离忧的女朋友,且后者对她很体贴,一直满足自己的要求,也就没有多想。

但是到后来,钱佳佳的花销越来越大,离忧已经无法满足她的时候,再也受不住郁天赐的金钱诱惑,开始偷偷背着离忧跟后者在一起。

在尝到了有钱的滋味后,钱佳佳更不想重新回到从前,借着今天这个机会,正式向离忧提出了分手。

“轰!”听到钱佳佳的话后,离忧脑子里一阵轰鸣,一脸的难以置信,张着嘴巴,却说不出话来,眼中满是悲伤之色,盯着钱佳佳,只感觉心好痛,好痛!

“……没事……滚……”

离忧整个人变得浑浑噩噩,他没有听清楚郁天赐最后说的是什么,也不清楚自己又是如何回到座位上的,连洛天歌重新回到舞台上也没有注意。

台下的歌迷看到洛天歌重新回到舞台,纷纷发出尖叫声,不停挥动着荧光棒,唯有离忧一个人孤寂地坐在位子上,目光呆滞地盯着前方,失去了焦距,与周围显得格格不入。

“嗯,就这几个吧!”

正当所有人沉迷在洛天歌的歌声中时,天空中响起一个略显慵懒的声音,而似乎下面的人都听不见。

紧接着,一只闪耀着金光的巨大手掌出现在半空中,底下的人还是看不见,大手伸出食指,轻轻指向舞台上方的灯光架,出现了一个巨大的,刻画着繁琐图案的六芒星光圈,从中射出一道金色的电芒,击打在上面。

“嘭!”一声巨响,灯光架被金色电芒击中,爆炸开来,整个架子也是支撑不住,缓缓倒下。

“啊,快跑!”

“让开!”

看到巨大的灯光架倒下,坐在最前面的互动区的人顿时乱作一团,纷纷夺路而逃,想要躲避掉落下来的物体。

“嗯?要死了吗?也好……”原本心如死灰的离忧看到缓缓倒向自己的灯光架,心中反而有一丝解脱,暗道。

不过在一瞬间,他眼角余光瞥到台上的洛天歌因为躲闪不及,被上面掉落的灯砸中,压在了下面,鲜血溅了一地;而另一边的钱佳佳和郁天赐两人由于人群拥挤,不小心被座椅绊倒,同样被倒下的灯光架砸中,惨死当场。

最后一刻,离忧抬头看向天空,瞳孔一缩,惊恐地发现云层之上好像有一个身穿金色衣袍的人影,却看不清其面容,诡异万分。

灯光架落下,离忧便永远的失去了意识……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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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醒……”

“……你快醒醒……”

“你没事吧?快醒醒!”

意识模糊间,离忧仿佛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呼唤他,而自己感觉眼皮十分沉重,就是不想睁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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