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,他当年逃出来两个月一直是牧舒雅照顾着他的,也让他认识了慕晴,让他有了生的希望。
牧舒雅,就如同他的母亲一般,在他的记忆里,这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人,给了他温暖的女人。
所以,他说他没有名字,便姓了她的姓,被她取名为牧之逸。
当年,他七岁,她四岁,就是一个糯米团子,很可爱的一小只,走起路来吭叽吭叽的,总会要他抱,如今,已经过了将近二十年,幸好,她还在他眼前。
“妈,你看我带谁来了,你当初可疼爱阿狱胜过我了,害我吃醋了好久的,对不起,没能来经常看望您。”
慕晴声音有些哽咽,这么多年,她不敢经常来看母亲,她怕,她会扛不住,直到今天,母亲的忌日,她才敢在阿狱的陪同一下,一起来看母亲,
牧之逸看了一眼慕晴,然后伸出手,给她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泪痕,滚烫而灼心。
“妈,小时候,我一直是这么叫您的,我没有母亲,没有父亲,唯独您给了我家的温暖,给了我名字给了我身份,这么多年,一直没能回来看望您,但是,您放心,小晴我会照顾好,不会让她受伤,我答应您的,我会做到。”
牧之逸开口,声音清冽而平淡,可是却多了几分眷恋,这个女人,从小把他当做亲生儿子对待,同样的,他也早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。
所以,那种感情不言而喻的深刻的。
只是没有想到会发生那样的变故,仅仅两年便物是人非。
也没有想到慕晴会被那个男人抓住,让他们再次相遇,可是她却已经不记得他了。
“妈你看,你的外甥啊再过两个月就会出生了,现在呢,还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,但是,一定会很胖,你看肚子都这么大,不过我还是喜欢龙凤胎,一儿一女多好,妈,你可要为我祈福啊,争取是一儿一女。”
慕晴摸着肚子,微笑着看着牧舒雅,当上母亲才可以体会那种当母亲的感觉,感觉心都要化了,一心只有孩子,这就是做母亲的伟大之处。
时间过得说快也快,说慢也慢,眨眼睛,她都当妈妈了,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,感觉有了孩子,心都安定下来了,感觉,一切都仿佛不那么重要了,心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
“妈,我知道你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,你也别操心,这不,还有阿狱么,有阿狱在,什么事儿都不是问题,这家伙啊,可跟小时候不一样了呢,你一直说阿狱好乖啊之类的话,现在呢,他已经变得很强大,恐怕你都不敢想象的那种。”
慕晴笑着说着,耳边说轻风细雨的声音,就连老天爷都在为她哭泣啊,心中无限的苦楚,却在母亲面前不想表露太多,母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亲葬在一起。
可是,他们却连父亲的尸首都找不到,当初,那场事故,直接将一辆车子爆炸,尸骨无存。
多么可悲。
慕晴无数次想过,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,什么都没有发生过,一切都是最开始的模样,没有任何恩怨没有任何悲剧,悲剧都不存在,所有人都是那么的幸福。
可是啊,现实就是这么鲜血淋漓,叫人无法喘息。
牧之逸静静的看着慕晴,她的痛同样是他的痛,她难过一分他便难过十分,如果可以,他多么希望一切都由他来承受,早知道是这样,他宁愿当初不离开她,就算是流浪,也不离开她,他的一个错误决定,却让她再次经历这么多。
人生真是一个可悲的笑话,原以为一切都是命定的,可是到头来,却物是人非,谁也不会在原地等你,无数的变数,让人措手不及,却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。
同样他也恨自己当时还不够强大,没办法给她一个避风港。
两个人在墓碑面前呆了将近两个小时,但是再舍不得也得离开了。
雨依旧没有停,反而有种越下越大的趋势了。
慕晴看了一眼阿狱,才发现他整个人都湿透了,就这么陪了她这么久。
“傻瓜吗?这么不爱护自己的身体,走吧,回去换衣服,要不然真的会感冒的。”
慕晴有些心疼,阿狱就是一个傻瓜!
牧之逸没有说什么,只是勾唇,眸光清浅。
慕晴把伞给牧之逸强行推过去一些,这男人从来都不知道爱护自己一些,一味的为她着想。
两人刚刚转身,还没有走几步远,却迎面碰上了一个男人,同样的,他手里也是一束小雏菊。
顿时,天空似乎更加阴沉了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