呃,秦时语塞了一下,“这也分对谁吧,与我无关的陌生人我自然是冷酷一些的,相熟的就忍不住多关心些。”
“可我就喜欢冷酷的男人呀!”温婉叹了口气,“最好是眼睛长到天上去,见到人都装没看到,打招呼不是用哼,就是用嗯,和我在一起一整天都说不出一句话,天生自带冷气场,夏天在他身边都不需要用冰…”
温婉滔滔不绝,说起冷酷无情的男人特性真是能一天一夜都不带停顿的,毕竟前世她和最冷酷的男人生活了好几年。
秦时被说的一愣一愣的,温婉喜欢的这些特性他是越听越熟悉,这不就是他平时面对外人时的模样吗…
所以,温婉喜欢的还是他?只是他选择的相处模式不对?
“我也可以做到你喜欢的这样。”这话秦时说的分外诚恳。
“真的?”温婉眼睛一亮,“那你试试呀!”
这…秦时有点退缩,他那么积极主动的往前凑温婉还不愿意嫁他了,若他拿出平时那股冷淡范,会不会离温婉越来越远?
“反正我现在也不喜欢你,你再怎么试也不会把关系变的更差了,对不对?”温婉适当的加了把柴。
好有道理…秦时点了点头。
“好,那就这么说定了,让我看看真正的你吧!”温婉开心的咧开嘴巴,连追风慢出天际都不介意了。
两人的速度实在很慢,汪旺腿着都追上了他们。
“少爷,您是特意在等我吗?”汪旺十分感动。
“啥?”温婉一愣,哈哈了两声。
少年,真不想打击你,等你的明明是追风呀!追风虽然不排斥温婉骑它,可它的速度绝对是随心所欲的,半点不听温婉指挥。
追风是温婉骑过的最省心的马,没有之一。
不要提什么方向速度的把握,她甚至可以连缰绳都不拉,反正追风这家伙就是有本事不让她出半点危险。
不要问温婉为何如此肯定,说多了都是前世的血泪史。
长曲离建安不算远,相对来说还算繁华,可已见得民风彪悍了。
秦时选定的是一家叫做福满楼的客栈。说是客栈,其实更偏向酒楼,吃住的人都很多。
接待他们的是老板娘。
老板娘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,一步三摇,十步之外都能闻到身上浓浓的香气。
汪旺全程黑着脸,可惜他已经知道了秦时的真正身份,敢怒不敢言。
其他护卫就没这么好脾气了,如果只是一帮爷们,他们也许还要赞叹一声这店选的有味道,可问题是他们是知道温婉女儿身的,带着小姐出行已经是很有压力了,还住在这么风骚的地方,他们真心接受不了。
不过汪旺是他们的队长,他们也不敢越级,只能用眼神向队长表达不满。
汪旺低着头装没看到,他也想反对呀,奈何身份实力不如人,没资格说话。
“时公子,您选我家店就对了,我跟您说,整个长曲就没有不知道我们家的,我们家的女儿红呀,真是天下闻名的。”老板娘摇着手帕,身段像条无骨蛇一般就要往秦时身上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