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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先下一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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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要建。”孙绍严肃的说道:“这次出征扶南,我就感觉到问题很大。没有骑兵,由水师上岸步战,速度大受影响,如果当时子文带来的精骑在,我们拿下扶南的信心就更足了。扶南已经如此,那天竺呢?大食呢?大秦呢?没有骑兵肯定是不行的了。我本来想请子文与我一起出征的,你又要去打鲜卑,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了。”

曹彰松了一口气,不管是真是假,孙绍至少目前还没有向中原发展的企图,这就是好事。

“行,我回去向父王请示一下,派一些用骑的老手给大王应该不成问题。”

“哈哈哈……”孙绍大笑:“我就知道子文爽快。来,子文,我给你看一件你肯定能喜欢的礼物。”

孙绍走上来,拉着曹彰就往外走,曹彰有些纳闷,不知道孙绍要送他一件什么大礼,又不好推辞,只好一头雾水的跟了出去。

曹彰和孙绍在帐前站定,只见孙绍吩咐了几句,一个亲卫转身去了,时间不长,一声马嘶远远传来,一头雾水的曹彰一听,顿时精神一振。他用兵多年,对战马非常熟悉,一听马的嘶鸣声就知道这是一匹好马。不过,他在北疆征战,见过的好马多了,区区一匹马,倒还不至于让他失态。他心中暗笑,孙绍莫不是把我当成了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?别的不敢说,好马我可见得多了。

曹彰的不屑很快就飞到了九霄云外,他看着眼前这一匹浑身如火炭也似的高头大马,惊得瞠目结舌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不仅是他,就连跟出来看热闹的孙观等人也是眼馋不已。

这是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马,也就是传说中的汗血马,肩高足以八尺,身长超过一丈,四肢修长匀称,强健的肌肉在光滑的皮毛下滚动着,四只碗大的蹄子,蹬踏得尘土飞扬,长长的马鬃和马尾随风摆动,威风无比,不时的扭一下脖子,似乎要挣脱疆绳,迎风奔驰。

“子文,试试?”孙绍含笑推了推傻了的曹彰。

曹彰一惊,这才回过神来,下意识的抬起袖子,擦了擦快要流出来的口水,忙不迭的点点头:“多谢大王,多谢大王。”说完,大步走上前去,伸手就去拿缰绳。那马一看曹彰,脖子一扬,长嘶一声,人立而起,两只前蹄在空中翻腾了几下,冲着曹彰就踩了下来。曹彰不慌不乱,身形一闪,从马腹下钻了过去,一把揪住马鬃,身子似游鱼似的一扭,便跨上了马背。那马大怒,前扑后跃了几下,曹彰却是稳稳不动,两腿死死的夹住马腹,那马见这一招没用,猛的转了几圈,忽然一昂脖子,撒开四蹄,在短短的一息之间就开始飞奔起来,象一阵风似的飞奔而去,在紧闭的营门前也不作停留,四蹄一展,如一条龙一般一跃而过,转眼之间就消失在营外。

“好马!”老当益壮的孙观抚掌大赞,羡慕之色溢于言表。

“好汉!”孙韶却是赞了一声:“久闻曹子文是绝世勇将,今曰一见,果不其然。”

“这样的好汉,正当跨这样的好马,持最锋利的战刀,保家卫国。”孙绍感慨不已:“如果只是同族相残,那岂不是太可惜了。”

孙观等人听出了其中的意思,一个个连连点头表示同意。曹彰这样的名将,如果不把他骗去打鲜卑人,而是用来和他们作战,那可是个不小的威胁。孙观和臧霸对此感触最深,曹艹一直想对他们动手,只是碍于孙绍站在他们身后,才有所顾忌。孙绍让他们支持曹彰北伐时,他们还有些不理解,现在却完全明白了孙绍的用意。象曹彰这样的人,天生就是打仗的,不让他征伐外族,必然就会出为现在内战的战场上。

明白了孙绍的心思,孙观和臧霸,包括孙韶都十分高兴,他们回到帐中,谈笑风生。过了大约小半个时辰,帐外传来一阵马嘶,紧接着又听到了曹彰爽朗的大笑。孙绍再次出帐,只见曹彰揽着缰绳,爱不释手的摸着汗津津的马脖子,一看到孙绍,就大笑道:“殿下,果真是汗血啊。”

“废话,我还能骗你不成。”

“哈哈哈……”曹彰连连作揖:“多谢多谢,真是感激不尽。我只听父王说过,当年吕布有一匹赤兔马,汗出如血,却没有见过,想不到今天能亲眼见到。”

“喜欢吗?”孙绍眨了眨眼睛,诱惑道。

“喜欢,非常喜欢。”曹彰咧着大嘴直乐:“我今天就搂着这马睡了。”

“哈哈哈……”臧霸忍不住大笑起来:“曹将军,这马虽然漂亮,却是匹牡母,你陪它睡,是不是不太合适?”

众人大笑,曹彰胀红了脸,笑骂了一句:“臧使君,你可是抱孙子的人了,怎么还有这爱好?”

臧霸笑道:“老夫虽然老了,却还是骑得马,打得仗的,你要是不服,把这马让给我,看看我还骑得否?”

曹彰想也不想,连连摇头,手握着缰绳一刻也不肯放。

孙绍却只是微笑,进一步的诱惑道:“还想要吗?”

“大王还有?”曹彰顿时眼前一亮。

“我是还有几匹,但是不会给你。”孙绍笑道:“你要想要,跟我一起去打大食,大食别的没有,就是产这种宝马。一大群一大群,看得人那叫一个心动啊。”

“真的?”曹彰大喜,得到了孙绍肯定的答复后,他摸了摸下巴,用力的点点头:“行!我尽快干掉鲜卑人,然后和你一起去打大食。嘿嘿嘿,如果我的骑兵能全骑上这样的马,用上越国提供的锋利战马,那该多威风啊,肯定是天下最强悍的骑兵啊。”

“那当然。”孙绍不遗余力的忽悠道:“如果能有这样的五千精骑,我相信就是霍去病再生,也没你威风。”

“嘿嘿嘿……”曹彰眯着眼睛意银起来。

被孙绍说得心里痒痒的曹彰在接下来的谈判中没有多少抵抗力,他很快就被孙绍说服了,越国先支持他征伐鲜卑,然后挥师西上,他由陆路,孙绍由水道,夹击大食——天可怜见,他现在还不知道大食究竟在哪儿呢——最后甚至为此愿意放弃洛阳大将军的职位。

曹彰和孙绍打得火热,对随后赶到的刘备打击不小。刘备本来是不想来的,可他是皇叔,如果带头违抗天子的诏书,实在有些说不过去,想托病吧——他确实身体不好——又怕其他人因此对蜀中生出觊觎之心,所以只好强撑着到广陵来了。自从建安十四年他到建邺来见孙权,一晃已经十五年没有再见广陵了。住惯了重山峻领的成都,忽然来到一马平川的广陵,刘备忽然想起了涿郡的家乡,忍不住老泪纵横。

“大王……”陪同他来的麋竺十分诧异,连忙相劝。

“没什么,我只是想起家乡了。”刘备摇摇头,惨然一笑:“我十五岁投入卢师门下读书,十八岁就出来闯荡,一直没有回过家,连母亲什么时候去世都不知道。如今我贵为蜀王,只有一个愿望,希望百年之后,能够陪在母亲的身旁。可惜,这样的机会也十分渺茫。”

麋竺被他说得一阵心酸,不由自主的抬起头看向北方,对身边的儿子麋威说道:“我家就在北面不远,这次会盟完毕,你回去看看,认认我麋家的门径。唉,这么多年,也不知道有没有族人活着,祖坟有没有人时常祭拜。”

刘备听了,更加心酸,唏嘘了好一阵,才止住了眼泪。时间不长,越王后关凤亲自前来迎接,一见面,关凤就感觉到了刘备的身体不好,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,霜雪一般。

“大王。”

“银屏,我和你父亲虽然是君臣,却和兄弟无二,你就叫我一声叔叔吧。”刘备伸出手,欠身相扶。关凤惨然一笑:“敢不从命。只是不知道家父为何不肯前来,也让做女儿的见他老人家一面。”

“呵呵呵……”刘备笑了,摇摇头说道:“你父亲可不老,他虽然比我还大两岁,可是有越王这个女婿,黄金一般的鱼膏可以当饭吃,身体可是强健得很,这次率大军出征,连战连捷,逼得仲谋父子向我蜀国低头,他可是首功啊。”

关凤微微一笑,果然被夫君说中了,刘备很矛盾。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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